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
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我们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人民利益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2020年8月26日,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要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1月,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
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要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8月26日,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要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