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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作者: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 时间:2020-06-19 浏览: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美好的大学生活匆匆而过。在校期间,你们追求理想,刻苦学习,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圆满地完成了学业,而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青春篇章中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青春的你们就要离开美丽的文理,开启新的奋斗征程。曾经的努力和拼搏,都将汇聚成未来人生道路上的前进洪流,帮助你们实现人生的每一次飞越与突破。作为中共党员,希望你们能够继续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
         为方便你们及时正确转移组织关系,保证你们在毕业后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我们特此提醒: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6个月以上且较固定的,必须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本人必须到所属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慎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去单位或原单位党组织报告,请求协调解决或补办。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1.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申请,并要定期与所在支部联系,报告去向与现状,及时缴纳党费。
         3.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所在支部审批后,报学院党群工作部登记备案。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5.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学校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今年省内组织关系转接统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省外组织关系通过纸质介绍信与网上转接同步进行。
         1. 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毕业生党员需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并上报至所在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明确到支部(或者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关系转省外的,要明确介绍信抬头单位和去向单位的全称。
         2. 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省内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学校党群工作部统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发起转接申请,并打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省外的组织关系转接统一开具由纸质版介绍信(加盖“中国共产党江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印章),并打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19年6月。
         3. 完成接收工作。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接收工作;组织关系转省外毕业生党员持纸质版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给原就读学院党组织,再通过系统转接完成。
         预备党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如果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联系。或者联系学校党群工作部朱老师  电话:027-65357515   15007126377
         QQ号:243944880。
         祝各位毕业生党员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中共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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